
一、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GB50011—2010 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GB50011—2010(以下简称新版《规范》)已经由建设部批准发布,于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。原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GB50011—2001(以下简称旧版《规范》)同时废止。并要求如下: 1、在新版《规范》实施日之后,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工程项目,应按新版《规范》执行。 2、在新版《规范》实施日之前,已经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工程项目,鼓励按新版《规范》执行。 3、执行新版《规范》的同时,可提前执行已批准发布但尚未正式实施的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》GB50010—2010、《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》JGJ3—2010等新标准,确保抗震措施和要求全面落实;并应执行其他相关现行标准。 二、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》GB 50010-2010 三、《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》JGJ82-2011 建设部于3月8日批准 《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》为行业标准,编号为JGJ82-2011,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3.1.7、4.3.1、6.1.2、6.2.6、6.4.5、6.4.8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原行业标准《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、施工及验收规程》JGJ82-91同时废止。 四、《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JGJ118-2011 建设部于10月27日批准《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为行业标准,编号为JGJ118-2011,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3.2.1、6.1.1、8.1.1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原行业标准《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JGJ118-98同时废止。 五、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》GB50666-2011 建设部于10月26日批准 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》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50666-2011,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4.1.2、5.1.3、5.2.2、6.1.3、6.4.10、7.2.4(2)、7.2.10、7.6.3(1)、7.6.4、8.1.3条(款)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 六、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GB50007-2011 建设部批准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50007-2011,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3.0.2、3.0.5、5.1.3、5.3.1、5.3.4、6.1.1、6.3.1、6.4.1、7.2.7、7.2.8、8.2.7、8.4.6、8.4.9、8.4.11、8.4.18、8.5.10、8.5.13、8.5.20、8.5.22、9.1.3、9.1.9、9.5.3、10.2.1、10.2.10、10.2.13、10.2.14、10.3.2、10.3.8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原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GB50007-2002同时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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